11月28日下午,东莞市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2024年会——“竞业限制疑难问题”研讨会于莞城校区图书科技信息中心一楼小剧场召开,本次研讨会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教师党支部副书记程守红主持。市法学会副秘书长冯福均先生,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市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梅华山院长,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继云,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张海亮法官,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陈豪先生,以及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广东医科大学、广州新华学院、东莞城市学院的领导和老师们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伊始,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继云指出,在全球化和劳动市场多元化的背景下,竞业限制问题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她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能够汇聚各方智慧,深入探讨竞业限制领域的新问题、新挑战,共同推动东莞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会上,多位专家围绕竞业限制展开深入探讨。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陈豪就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与违约金金额的约定与处理问题进行详细论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刘冬虹则从竞业限制纠纷和商业秘密纠纷两种维权途径的异同点、优劣点和企业维权途径的选择等方面进行全面剖析。此外,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蔡浩、副主任陈富,以及企业代表赵鹏和危丽丽也分别就竞业限制协议的适用情况、劳动者违约后的经济补偿责任、企业如何规避商业秘密泄露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我院工商管理系教授张学英老师作为承办方代表在会议上也结合东莞市打造技能人才之都的政策导向,从竞业限制角度分享了技能型社会制度体系、东莞技能人才之都与竞业限制以及技能型社会中技能人才使用等方面的观点。
在总结发言中,梅华山副会长通过分享一个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了“法、理、情”之间的关系,并强调企业与人才之间的相互成就。他指出,竞业限制既是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善法,也是维护劳动者就业权的重要保障。最后,他强调作为司法机关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本次研讨会内容丰富、观点新颖,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专家、学者及学子纷纷表示,此次研讨会不仅让他们对竞业限制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拓宽他们的知识视野和学术思路。同时,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也为东莞理工学院进一步培养适应现代劳动就业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撰稿:张中辉、熊嘉欣;初审:杨紫渔;复审:谷云燕、姜慧慧;终审:黄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