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东莞市科协九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会议通报表扬20名由市科协评选、东莞市政府认定的第八届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并为其颁发荣誉证书。我院院长刘继云教授位列其中。
刘继云自2006年来莞工作,经济学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硕士研究生导师。东莞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区域经济学学科带头人,先后获得南粤优秀教师、东莞市优秀教师、东莞市优秀党员、东莞市科技后备领军人才等称号,是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广东省质量奖评审专家、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东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千百十”工程校级培养对象、东莞市科协作出突出贡献个人等称号,在科技创新、科技管理、科技与经济结合、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奖项由东莞市政府设立于2005年,市科协负责评选的组织工作。市科技优秀工作者每两年评选一次,对被授予者只授予一次,为终身荣誉,每届最多评选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