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介绍 现任领导 系情介绍 师资力量 学院动态 学院公告 教学工作 评估工作 教学大纲 工作动态 科研成就 党务公告 党校培训 组织活动 专题学习 学工团队 学生活动 团学建设 志愿服务 心理健康教育 班级活动 招生就业 工作动态 校企合作 创建概况 组织机构 相关文件 巾帼风采 本科招生 研究生招生 就业工作 招生简章 工作动态 教学计划 下载专区 教师制度 学生制度 教师下载 学生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  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  新闻公告 >  学院公告 >  正文

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三期经济与金融专业辅修班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15 点击数: 字体: 大 小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招生对象:我校有学籍的全日制本科2015级、2016级的在校学生(建议2015级的学生报读辅修);

    招生条件:1、凡是我校在校的2015级、2016级学生均可报读辅修,辅修没有成绩和学分绩点的要求;2、申请修读第二专业或双学位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达2.0以上(含2.0),不得有挂科现象或者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含2.5),允许1门挂科;3、在校期间没有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4、经管学院对申请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辅修的学生择优录取。

二、培养目的和目标:

    目的: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毕业后的社会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满足用人单位和社会对具有其他专业背景知识的经济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

    目标:拓宽非经济类专业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具有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拥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系统掌握现代经济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分要求:

    辅修需修满30学分; 第二专业需修满50学分;双学位、需修满60学分。

    四、招生人数:50-150人

    五、学制和开班时间:

    学制:2年——3年

    开班时间:2017年10月

   上课时间:

(1)一般安排在周末上课;

(2)或由任课老师和选课同学协商安排。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1、双学位、第二专业、辅修证书的取得以获取主修专业学士学位为前提。未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将不会授予双学位、第二专业、辅修证书。

    2、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修满双学位学分,授予条件,可以授予双学位;

    3、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双学位专业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但已修满第二专业或者辅修规定的学分,符合有关规定者,可以取得第二专业或者辅修证书。

    七、收费标准及其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100元/每学分

 2、缴费方式:按照学校正常收缴学费的方式,每学期收缴一次。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2日——2017年9月20日

2、报名地点:松山湖校区:经管楼308办公室

             莞城校区:3313办公室 

3、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学生证以及报名审批表。(审批表可从经管学院网站下载)

    九、招生联系人与咨询电话:

梁老师(莞城校区)    联系电话:13925735232/6173

王老师 (莞城校区)     联系电话:15999776052/665458

邓老师(松山湖校区)   联系电话:15999776052/666052

    具体情况可以通过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http://jgy.dgut.edu.cn/)、莞工经管团总支学生会公众号、2017年金融辅修班咨询QQ群、 经管2017年金融辅修班报读咨询微信群进行了解!欢迎您报读!

2017年金融辅修班咨询

2017年金融辅修班报读咨询微信群

莞工经管团总支学生会公众号

附件: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三期经济与金融专业辅修班相关资料

 

字体: 大 小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