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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第一志愿考生)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5/03/20 点击数: 字体: 大 小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将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商务(025400)、数字经济(025800)硕士学位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初试成绩要求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国际商务、数字经济硕士专业,且分数达到国家经济学A类考生分数线。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数量不足的,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高清电子版或扫描件,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辅助系统(https://zhaosheng.eol.cn/11819/main/user/index)进行注册并提交,我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提交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复试与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一)初试准考证(在中国研招网下载)。

(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三)学历证明(非应届考生提供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应届本科考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四)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居委会或档案所在单位审查填写。若无法在复试时提供,考生需附上亲笔签名的保证书(附件2),并在被我校拟录取后15天内将政审表邮寄至拟录取学院,逾期责任自负)。

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学院路251号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4号楼4楼4417办公室,邮编:523106,联系人:熊老师,电话:0769-23066901。

(五)大学学习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往届毕业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六)考生简历(考生按学院提供的模版填写上传,见附件3,复试期间需打印纸质版使用。)

(七)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须打印纸质版由本人亲笔签名,并于复试报到当天交到学院处。

以上第 1-7 项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在复试当天带至现场进行复审,复印件需上交。

三、复试内容及安排

(一)时间安排

1.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3月25日中午12:00

2. 报到时间

2025年3月27日上午8:30-9:00。报到地点: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教学楼智慧教室1409。

3. 复试时间

2025年3月27日上午9:30开始。请考生提前30分钟以上到达候考室。

(二)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面试:满分500分

(1)面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9:30开始,考生提前30分钟入场。

(2)面试地点: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教学楼智慧教室1408。

(3)面试方式:逐个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采取考生抽题及教师提问两种方式结合,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4)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三部分。其中,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满分20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满分22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80分,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包含:前期学习情况及成绩;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面试须知

1)考生需于面试前20分钟到达候考室进行抽签,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不予入场。

2)考生需按照国家考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请携带好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验证无误后入场面试。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考场,已带入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交出通讯工具或违规使用的,视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取消其面试资格,已面试考生则取消其面试成绩。

4)考生面试前在候考室内通过身份核查后由工作人员按面试顺序逐个引入面试考场。

5)考生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6)考生在进行自我介绍时,需报自己的复试编号,无需介绍自己姓名

7)考生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等待,不允许返回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允许与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交流。

四、成绩公布方式

我院将在本批次考生面试完毕后,尽快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研招网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拟录取通知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受拟录取。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由下一排名符合录取条件考生进行递补。考生一旦接受拟录取,原则上不得更改或取消。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初试、复试成绩占比为1:1),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 按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总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2. 复试总成绩300分以下者(复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合格线为300分,即60%);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单科成绩60分以下者;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体检不合格者;

6. 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7.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

8. 应届本科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六、体检

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需尽快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肝功2项、肾功2项、血常规等项目。体检报告原件(体检报告近3个月内有效)扫描件需于确定拟录取后15天内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熊老师,1179434810@qq.com)。

七、注意事项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4)近期天气变化较大,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以免影响复试。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东莞市莞城区学院路251号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邮编523106,联系人:熊老师,电话0769-23066901,邮箱1179434810@qq.com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docx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保证书(模板).docx

 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简历.doc

 附件4:东莞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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