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发展 - 规章制度 - 正文

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12-05作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设计或作品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和申报国家专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校内外创新设计或作品竞赛

第二条校内外学科竞赛活动的承办或具体组织单位为有关学科所在的院系,教务处和学生处(团委)负责跨院系协调。

第三条凡是有意承办跨院系创新设计或作品竞赛的单位,须在每年1 月或

6 月向学生处(团委)或教务处提交申请,原则上每个院系每学年限报一个竞赛项目。承办单位可根据竞赛项目的归属范畴到学生处(团委)或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相应的校内竞赛申请书,经所在院系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后,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复。

第四条⠼/span>校外创新设计或作品竞赛的参赛申报程序

(一)申请参加校外创新设计或作品竞赛的举办单位必须是省市以上政府部门或者委托不低于我校层次的大学承办的、本科以上层次大学生参加的相关学科竞赛。

(二)凡申请参加校外(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设计或作品竞赛的参赛队伍,可根据竞赛项目的管辖归属到教务处或学生处(团委)网站下载并填写校外竞赛申请书,经所在院系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举办单位的通知(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参赛。

第三章刊物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

第五条刊物论文发表的报批

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时,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大学生专利申请或刊物论文发表申报书》,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送所在院系主要负责人审批,再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以便报销、奖励时使用。

第六条申请国家专利的报批

学生作为第一完成人申请国家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时,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大学生专利申请或刊物论文发表申报书》,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送所在院系主要负责人审批,再报送教务处审核备

124

案以便报销、奖励时使用。

第四章其他事项

第七条由学校资助经费设计制作的竞赛作品、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授权的专利,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作品、论文或专利授权书原件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交所在院系和教务处存档。若获奖作品发生专利(技术)转让,其转让费用可部分可用于奖励。

第八条根据竞赛获奖级别和等级、论文级别、专利类型,对竞赛获奖、论文作者、专利授权的学生给予奖励;对获奖参赛队、论文作者、专利授权团队的指导教师(非第一完成人),学校根据指导教师的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每项按排名顺序只奖励一位教师)。

第九条每项创新设计或作品竞赛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或各参赛队伍应写出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果和收获、经验总结和经费决算等。总结报告分别送所在院系、学生处(团委)或教务处存档。

第十条发生的费用从学科竞赛专项经费中支出。经费使用范围:(1)论文发表的评审费、版面费和奖励金。(2)专利申请的代理费、授权维护费和奖励金。(3)校内外创新设计或作品竞赛所需费用,包括作品制作所需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加工、运杂、资料复印和打印等费用;参赛报名费、差旅费、交通

费以及获奖奖励金。具体按照《东莞理工学院教学专项经费使用暂行

办法》(莞工教〔2011〕101 号)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标准

类别

获奖级别

奖励标准(元)

学生(每队)

指导教师(每队)

一等

6000

3000

国家级

二等

3000

2000

创

三等

1500

1000

一等

1000

500

新

省级

二等

800

300

设

三等

600

200

计

或

一等

800

300

作

学会级

二等

600

200

品

三等

300

150

竞

一等

600

200

赛

市级

二等

300

150

获

三等

200

100

奖

一等

300

校级

二等

200

三等

100

中国科学、科学通报、中国社会科学

8000

1500

学

A类重要期刊

5000

1000

B类重要期刊

4000

750

术

刊

C类重要期刊

1500

500

物

D类重要期刊

600

200

论

国际核心学术期刊(外文)

1500

600

文

国际一般学术期刊(外文)

600

300

国内一般学术刊物或东莞理工学院学报

300

100

国

获发明专利授权

8000

600

家

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1000

300

专

获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500

200

利

获国家软件著作权

300

100

注:1.如参赛学生或其作品获得广东赛区奖励并入选参加同一赛事全国范围评比获奖,则按照最高级别的奖项给予奖励,不重复计算奖励;

2. 学生若个人参赛获奖,奖励标准按上表中对应级别的一半计算。

3. 受奖励的刊物论文只奖励第一作者且必须是学生;同一篇刊物论文符合多个类别时,按最高类别奖励。

4. 受奖励的专利授权者只奖励第一完成人且必须是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