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卓越计划班(国际班)管理,确保学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卓越计划班学生的选拔和退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会计学专业的会计卓越计划班、经济与金融专业的金融管理产学国际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国际商务产学国际班。
一、选拔和退出机制
1、会计学专业的卓越计划班按照学校规定的班级标准人数,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末,面向大一工商管理类新生完成选拔,此后学期不再进行第二次选拔或补充。
2、金融管理产学国际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国际商务产学国际班学生的选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选拔在新生入学正式上课前完成,按照学校规定的班级标准人数,面向大一全体学生选拔。第二次选拔原则上在第二学期末,根据班级标准人数确定选拔名额。
3、各专业根据退出条件,对不适应卓越计划班学习的学生实行强制退出;
4、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学生意愿。
5、选拔方式:学院制定选拔方案,按照学生报名、初选、面试、院内公示、学院确定、学校教务处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选拔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具备报名资格。
1、思想道德良好;
2、理解并愿意接受卓越计划班(国际班)的管理、课程设置、实习安排等;
3、理解并愿意接受卓越计划班(国际班)的动态淘汰分流制度;
4、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能吃苦耐劳;有较好的团队精神,性格乐观开朗、大方得体;
5、服从学校的学生宿舍安排;
(二)选拔条件和方法
专业 | 面向对象 | 班级标准人数 | 具体选拔条件 |
金融产学国际班 | 大一全体学生(第一轮) | 30 | 1.较好的英语基础能力; 2.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 3.有意向出国继续深造; 4.考核成绩按照面试成绩评定,按照排名先后录取。 |
国际商务产学国际班 | 大一全体学生(第一轮) | 30 |
金融产学国际班 | 大一全体学生(第二轮) | 30 | 1.较好的英语基础能力; 2.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 3.有意向出国继续深造; 4.最终考核成绩按照平均学分绩点对应分数(40%)和面试情况(60%)的比例评定,按照排名先后录取。 5.根据差额人数等额面向大一全体学生选拔。 |
国际商务产学国际班 | 大一全体学生(第二轮) | 30 |
会计卓越班 | 大一工商管理类新生 | 30 | 1.较好的英语基础能力; 2.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 3.最终考核成绩按照平均学分绩点对应分数(50%)和面试情况(50%)的比例评定,按照排名先后录取。 |
三、退出条件
1、考试违纪或受其他纪律处分者;
2、必修课初修不合格累计达2门及以上者;
3、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5者(退出人数比例过高时可放宽到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0,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可予特殊考虑);
4、在第七学期初通过自学重修考试后尚有必修课程未通过者;
5、学生发现自己不适合卓越计划班(国际班)学习,也可以自愿退出。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需要退出卓越计划班(国际班),退出名单由学院确定,报学校教务部备案。
四、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1、退出的学生原则上返回同年级卓越计划班(国际班)所属专业的普通班学习,也允许学生在退出后一周内申请进入本院(系)相近专业的班级中学习。
2、有普通班和国际班两个阶段学习经历的学生,在毕业资格审核时,分不同阶段按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审核。
3、退出卓越计划班后转入相近专业学习的学生错过修读的必修课程,按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4、退出卓越计划班的学生有不及格但总评成绩达到55分的课程,不需重修将成绩转换为60分,总评成绩低于55分且属于普通班的必修课程则需要重修。考试作弊的,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同时取消该门课程成绩转换资格,退出卓越班,参加普通班跟班重修,考核合格的,按照重修成绩记录。
五、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