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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卓越计划班学生的选拔和退出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05/17 点击数: 字体: 大 小

为规范我院卓越计划班管理,确保学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卓越计划班学生的选拔和退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会计学专业的会计卓越计划班。

一、选拔和退出机制

1、各专业的卓越计划班按照学校规定的班级标准人数,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末完成选拔,此后学期不再进行第二次选拔或补充;

2、各专业根据退出条件,对不适应卓越计划班学习的学生实行强制退出;

3、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尊重学生意愿。

4、选拔方式:学院制定选拔方案,按照学生报名、初选、面试、院内公示、学院确定、学校教务处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选拔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具备报名资格。

1、思想道德良好;

2、理解并愿意接受卓越计划班的管理、课程设置、实习安排等;

3、理解并愿意接受卓越计划班的动态淘汰分流制度;

4、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能吃苦耐劳;有较好的团队精神,性格乐观开朗、大方得体;

5、服从学校的学生宿舍安排;

(二)选拔条件和方法

专业

面向对象

人数

具体选拔条件

会计卓越班

大一工商管理类新生

30

1.较好的英语基础能力;

2.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

3.最终考核成绩按照平均学分绩点对应分数(50%)和面试情况(50%)的比例评定,按照排名先后录取。

三、退出条件

1、考试违纪或受其他纪律处分者;

2、必修课初修不合格累计达3门及以上者;

3、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5者(退出人数比例过高时可放宽到平均学分绩点小于2.0,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可予特殊考虑);

4、在第七学期初通过自学重修考试后尚有必修课程未通过者;

5、经选拔进入卓越计划班学习一年以上者。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需要退出卓越计划班,退出名单由学院确定,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四、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

1、退出的学生原则上返回同年级卓越计划班所属专业的普通班学习,也允许学生在退出后一周内申请进入本院(系)相近专业的班级中学习。

2、有普通班和卓越班两个阶段学习经历的学生,在毕业资格审核时,分不同阶段按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审核。

3、退出卓越计划班后转入相近专业学习的学生错过修读的必修课程,按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4、退出卓越计划班的学生有不及格但总评成绩达到55分的课程,不需重修将成绩转换为60分,总评成绩低于55分且属于普通班的必修课程则需要重修。考试作弊的,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同时取消该门课程成绩转换资格,退出卓越班,参加普通班跟班重修,考核合格的,按照重修成绩记录。

五、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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