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东莞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我院2022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出/转入名额
1.转出名额: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设定各专业允许转出的学生人数或学生比例,但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在校生的8%。
2.转入名额: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设定各专业允许转入的学生人数或学生比例,但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在校生的10%。
二、转专业条件、要求
(一)转出条件、要求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文件、通知要求。
2.符合基本条件之一:
(1)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提供本人具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2)在某些方面有确有专长(有高水平论文、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转专业更能发挥特长。
(3)就读现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
(4)经选拔进入卓越计划班(国际班)学习已满一年者。
3.若转出专业申请人数超过上限,高年级学生优先,院内转专业优先。按本专业学习困难程度考虑转出次序,大一学生参考第一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当平均学分绩点相等时,参考《高等数学B(I)》、《大学计算机基础与计算思维2》两门课的初修总分;高年级学生参考在校期间所有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
(二)转入条件、要求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文件、通知要求。
2.优先接受本学院学生转入申请。
3.成绩考核:申请转入学生,无论是校内学院之间还是学院内各专业之间,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着重考核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转入人数超过名额限制时,按考核成绩高低排序,高分者优分。
三、工作流程和审核程序
(一)学院受理学生申请
在学校规定时间受理学生申请、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二)学院转出审批
1.根据学校、学院转出有关条件,初步拟定同意转出学生名单。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转出学生名单完成转出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布转出审批结果并报教务处。
(三)学院转入审批
1.审核学生是否符合学校、学院转入基本条件。
2.审核学生的成绩排名,初步拟定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转入学生名单完成转入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布转入审批结果并报教务处。
四、其他
1.因生理疾病不适宜原专业学习、确有专长等特殊情况(需提供支撑材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2.所有考核资料设专门档案保管、备查。
3.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4.学院咨询地点:莞城校区4号楼4303,咨询电话:22682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