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 )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国际商务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专业,且分数达到国际商务专业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单科及总分要求,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遴选进入复试。
(二)当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后拟录取人数不能满足本专业拟招生计划数的情况下,盈余的招生计划用于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调剂要求见学院的《东莞理工学院国际商务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调剂信息公告》文件。进入复试的名单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果出现同分考生,根据研究生入学初试国家统一考试的三门科目(政治、英语、数学)总分从高到低进行选择。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院确定好最终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后,统一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我院网站进行公布。
二、复试方式与复试资格审查
2023年我院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高清电子版或扫描件,在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辅助系统(https://zhaosheng.eol.cn/11819/main/user/index)进行注册并提交,学校将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提交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复试与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材料清单如下,复试当天报到时请带上纸质版到现场审核:
(一)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二)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三)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各1份,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四)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居委会或档案所在单位审查填写。若无法在复试时提供,考生需附上亲笔签名的保证书(附件2),并在被我院拟录取后4月15日前将政审表邮寄至我院,逾期责任自负。
(五)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六)考生简历(见附件3)。
(七)《诚信复试承诺书》,须打印纸质版由本人签名,并于复试报到当天交到相应二级学院处(附件4)。
三、复试安排
(一)考生报到
1.考生报到时间:2023年4月9日上午8点。
2.考生报到地点: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2号楼402课室。
(二)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基于公布的复试参考书目,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积累程度。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1)专业课笔试分数:满分200分。
(2)加试分数:每科满分100分,考生加试单科成绩必须合格(60分及以上)才具备录取资格,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3)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注意事项:考生需按照国家考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入场。请携带好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验证无误后入场考试。
2.综合面试
(1)面试分数:满分300分。
(2)面试方式: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逐个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采取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包含: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注意事项:考生需于面试前15分钟到达等候室进行抽签,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不予入场。考生需按照国家考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请携带好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验证无误后入场面试,面试完毕者不允许返回等候室。
(5)考生在进行自我介绍时,需报自己的复试编号(复试编号在公布的复试名单中查看),无需介绍自己姓名。
(三)笔试和面试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2023年4月9日上午8:30-10:30。
2.加试时间(同等学力考生参加):
加试科目一2023年4月9日上午10:35-11:35,
加试科目二2023年4月9日上午11:40-12:40。
3.面试时间:2023年4月9日下午14:00。
四、成绩公布
学院将在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尽快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研招网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拟录取通知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受拟录取。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由下一排名考生进行递补。考生一旦接受拟录取通知,原则上不得更改或取消。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
2.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2. 复试总成绩300分以下者;
3. 加试单科成绩60分以下者;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体检存在影响专业学习的疾病者;
6. 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六、体检
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需尽快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肝功2项、肾功2项、血常规等项目。体检报告原件(体检报告近3个月内有效)扫描件需于复试结束后15天内发送至我院联系人邮箱zp6@dgut.edu.cn。
七、注意事项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八、举报投诉方式
点击链接查看https://jcc.dgut.edu.cn/info/1047/1829.htm
九、联系方式
经济与管理学院:梁老师,0769-2306-6901。
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23808,电话0769-22861919,邮箱22861919@163.com。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docx
附件2:保证书模板.docx
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简历.doc
附件4: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复试考生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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